一、注销流程
1、拟注销企业:
(1)企业法定代表人完成注销登记;
(2)企业缴纳所有欠款后,在年终结清财务账务时,凭证清楚的凭证与相关清算文书等材料报经有关部门证实无误后,进行结账处理;
(3)企业清理所在行业或团体中有关权利义务,并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4)出具企业注销声明;
(5)企业清算申请人缴纳清算费。
2、清算工作:
(1)企业物资收回或处置;
(2)招聘在职职员,完成事实上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3)财务报经有关部门档案审核并证实无误后,办理清算、注销登记手续;
(4)办理拟注销企业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手续。
二、注销材料1、《营业执照》,如有变更报告,应一并报送;
2、《深圳市企业注销申请书》;
3、企业清算报告;
4、结清债务凭证;
5、拟注销企业的财务及相关报表;
6、尽责所在行业或团体的审批文件;
7、拟注销企业的劳动关系解除文件;
8、拟注销企业招聘在职职工完成全部劳动权益处理的文书;
9、企业注销声明;
10、拟注销企业缴纳清算费用相关凭证;
11、其他有关文件。
三、下载深圳市营业执照注销材料清单可以在深圳市网站(www.sz.gov.cn)上下载,也可以到网站上查找咨询电话,咨询有关流程及营业执照注销材料清单的相关信息,提供必要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