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早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1985年,深圳正式投入使用改制后的商业法印刷版营业执照,这标志着深圳从散布各类营业经营证件,发展到立足市场经济,实行专业性经营准入制度的历史性转折。当时的深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主要分为三大类:服务和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和集团企业。
1、服务和小型企业准许经营的项目:
(1)贸易:经营原料、半成品、产品,及其他贸易活动。
(2)服务:经营旅游、营养服务、商务咨询、保险、车辆租赁、劳务派遣、行政审批等服务项目。
(3)矿业:开发、采矿、筛选、加工和贩售各类成熟矿产品。
(4)实业:经营机电厂、轻工厂、运输品站、机械器材、服装、鞋帽等制造及维修项目。
(5)新兴产业:经营影片、电器、陶瓷、汽车、纺织品、家具、食品、日用品等新兴产业。
2、中小型企业准许经营的项目:
(1)实业:经营制冷、计算机、手机及配件、电子秤、器材等中小型仪器仪表设备中心等实业生产厂
(2)专业技术服务:经营法律、建筑、 机电、 医药卫生、会计核算、工程勘察、船舶贸易、信息咨询等专业服务。
(3)特许经营:经营民用轿车、酒水零售、书店、旅游服务等特许经营项目。
(4)进出口贸易:开展内销外销、贸易批发、展销会、进出口代理、商品收购等进出口贸易活动
3、集团企业准许经营的项目:
(1)生产:经营各类工业生产厂、服装厂、食品厂、建材厂、化肥厂、橡胶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