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居民楼营业执照要求
1. 承租人需具有被依法设立、存续的公司法人资格或其他经济组织;
2. 承租人有正当、合法、稳定及完好的经营场所;
3. 承租人有正当及完好的营业设施,及一定数量的雇员;
4. 承租人有财务及财产责任的安全确保,包括有效的股权及表决权限;
5. 承租人有需要的营业经营实践和人才储备以及相关的人员;
6. 承租人需履行税收、社保及其他社会义务;
7. 承租人有根据当地实践和惯例的行业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
8. 承租人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开展的营业活动要符合当地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9. 承租人需提供内部审计及经营行为管理,以及安全和维护管理的实施机制。
二、深圳居民楼办营业执照的特殊要求深圳居民楼办营业执照要有以下特殊要求:
1. 居民楼等特殊建筑类型对营业执照有特殊要求,比如应提交交通、安全、环境及建筑许可证;
2. 尚未购房居民楼使用营业执照时,需要由承租人出具申请材料来进行登记;
3. 使用居民楼应遵守施工管制、按照建设管理规定办理《建筑物施工安全》登记,按规定配置建设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设备;
4. 特殊使用居民楼应安排建筑设计及制作材料的验收验收,按规定和《建筑物施工安全》实施管理、监督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居民安全。
三、更多问题的咨询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居民楼营业执照要求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