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民房营业执照申请流程
1.准备营业执照申请所需资料:
(1)民房营业执照申请书。
(2)出租人的户口簿或有效期限较长的身份证。
(3)出租人的营业场所资料:居住单位中提供的合法出租房屋备案登记表或出租合同复印件;如果涉及多户共同出租的,另外附上《承租同意书》。
(4)出租人的财产状况资料:如果有工资或收入来源、缴纳社会保险等,出租人应提供一名房租代收人的社会保险证、工作单位出具的工资薪金明细表;如果没有从事经营活动,出租者提供有关财产的证明。
(5)分局公安局特许出租民房营业执照申请表(新申请需填写,二层以上改扩建民房营业执照需重新填写);
(6)出租人提供受保护人员管理防火证明:居委会或物业处出具(二层以上改扩建民房营业执照办理时必须同时提交);
(7)营业场所宽窄带线路定量报告和照片:根据空间位置关系提供的宽窄带线路定位及设施定位证明,以及营业场所外观照片;
(8)其他法律要求的营业执照申请所需资料。
2. 提出申请:请准备好以上开头提到的资料后,至深圳市特许出租民房营业执照管理服务部(原深圳市特许出租民房营业执照受理处)提出有关营业执照申请材料,提交营业执照申请书及相关营业执照申请所需资料。
3.缴费办理手续:根据营业场所规模、容积率以及营业办公的居住类别等,缴纳营业执照办理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