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准备
1、申请企业拥有有效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文件。
2、派出单位出具的有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调查报告书。
3、一口实际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或屋主的授权委托书(须有屋主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部门开具的“关于房屋租赁的备案凭证”。
4、公司章程。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登记证明。
注意:以上资料可以是纸质原件或复印件,大陆企业要求纸质文件提供原件,国外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文件和调查报告书外,通常可以提供文件复印件,但同时需要提供长期有效的公证书或公证处出具的资料真实性证明文件。
二、申请流程1、进入深圳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在“业务办理”页面,点击“外资企业注册”,在新的页面里选择“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2、根据页面要求选择“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点击“提交”,系统将会显示所需文件,请准备所需文件,确认系统提示本次所需文件,点击“我已准备好,确认提交”。
3、确认提交后,系统将会显示外国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在申请材料上填写准备的文件复印件名称,然后把文件复印件及申请书邮寄到指定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4、等待受理,一般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在三至五个工作日内受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
5、如果申请没有被当场受理,那么指定的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