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营业执照申请的前提条件
1. 完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报备注册;
2. 申报企业名称经深圳企业名称登记备案(需提前申请);
3. 完成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登记和授权;
4. 公司的注册资金到位并据实登记;
5. 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准备完毕;
6. 联合贷款协议和场地证照准备完毕(若无联合贷款和租赁地址,申报营业执照时可免去此条件);
7. 分公司注册申请准备完毕(若无分公司经营情况,申请营业执照时可免去此条件);
8. 公司工商信息变更申请准备完毕(如改变公司注册资金或企业住所);
9. 申请营业执照所需企业资质以及行业经营许可准备完毕(如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等级证书等);
10. 其他根据公司营业范围和规模需要准备的文件准备完毕(如:企业增值电信服务经营许可等)。
二、提出申请1. 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正式申请;
2. 准备好上述所有相关文件, 并确保文件完整;
3.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所有申请文件;
4. 根据申请情况,支付申请税款,并将发票报备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审查申请1. 审查正式申请,核对企业注册资料;
2. 核实深圳企业名称登记申请;
3. 核实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登记;
4. 核实公司实际到帐的注册资金;
5. 核实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