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注销前准备
(1)撤回所有涉税业务,并提交税务注销证明;
(2)处理所有劳动关系,如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与职工双方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3)报停用社会保险关系,如停交住房公积金等社保费用;
(4)清理财务账目和债务,彻底清算所有债务和财务关系;
(5)修改其它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登记信息。
2.联合注销申请提交
(1)填写《深圳市企业联合注销申请表》并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原营业执照及副本、税务注销证明、社保停用证明等相关文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股东及董事会决议等相关证明文件。
3.联合注销申请受理
(1)营业执照注销窗口审核材料;
(2)递交材料无误后办理受理手续,并受理申请费用。
4.政务大厅审核
(1)政务大厅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实地核查联合注销事项;
(2)审核通过后给出《联合注销预登记表》。
5.联合注销登报公告
(1)根据《联合注销预登记表》办理注销登报程序;
(2)发布公告后,如无异议,则进入注销程序。
6.营业执照注销
(1)根据《联合注销预登记表》进行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2)注销费用完结后,经办人签字、盖章,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
7.银行账户清算
(1)根据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相关手续到各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清算;
(2)清算完毕后各公司可在其预留银行账户领取余额。
二、深圳营业执照联合注销所需材料清单1.申请注销前准备
(1)税务注销证明;
(2)劳动合同或双方协议;
(3)社会保险停用证明;
(4)所有财务账目及债务清算相关证明;
(5)其它行政许可证件相关证明文件。
2.联合注销申请提交
(1)《深圳市企业联合注销申请表》;
(2)原营业执照及副本;
(3)税务注销证明;
(4)社会保险停用证明;
(5)法定代表人、股东及董事会决议等相关证明文件。
3.政务大厅审核
(1)《联合注销预登记表》。
4.联合注销登报公告
(1)相关公告及手续。
5.营业执照注销
(1)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2)注销相关费用。
6.银行账户清算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相关手续;
(2)各公司相关银行、金融机构清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