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深圳个体营业执照概述
个体营业执照是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进行合法经济行为所必备的凭证。在深圳市,个体工商户需在正式营业前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本文将介绍深圳个体营业执照的申请流程及公示要求。
二、深圳个体营业执照申请流程1. 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居民 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申请书
(3)本市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
(4)租用或自有门面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发票等证明材料。
(5)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申请自主开票的,需提供自主开票申请表、发票样张的复印件。
注意事项:
1)证明材料中如有外语文字,需附有翻译件;
2)申请人签署营业执照申请书时,须亲笔签名,并加盖所在行业组织的公章;
3)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2. 初审
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上材料至当地市场监管局窗口提交,并缴纳领证费用。在初审时需注意,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完整,详细并准确,审核不能存在任何问题。
3. 发证
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正式个体营业执照。
三、深圳个体营业执照公示要求1. 公示事项
(1)法定代表人姓名或名称
(2)注册号
(3)所在地
(4)经营范围
(5)年检情况
(6)注册资本
(7)经营状态
2. 公示场所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个体营业执照后,需按要求在注册地址(门面)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并张贴个体营业执照和公示内容。公示栏应当在申请正式营业执照前24小时内设置完毕,公示材料应当保持在公示栏上不少于30天。
四、深圳个体营业执照申请流程及公示要求图片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