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和台港澳投资企业申请分公司须提交)
租赁合同(含出租人证件、房屋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已经准备齐全的申请人可以携带以上材料到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进行受理。
2.递交申请
前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南东路二十二号)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核准批准
经过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后,将会向企业发放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公章、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4.领取证照
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公章、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二、要求详解1.企业类型
根据《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均可以在深圳市成立分公司。
2.注册资金
在深圳市成立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金,但需要向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完成相关登记。
3.住所
深圳市分公司住所应符合以下规定:
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固定场所
有固定场所的租赁合同
租赁场所所在地城市规划局已核准
4.备案
依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台港澳投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备案。其它企业不需要备案。
5.公章
深圳市分公司需要制作公司公章,用于开展业务。公司公章需要在深圳市公安局公安机关确权并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6.社保、公积金、外汇管理深圳市分公司需要在深圳市社保、公积金、外汇管理等部门进行相关登记的手续。
7.税务登记
深圳市分公司需要在深圳市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
总结
在深圳市成立分公司需要注意以上要求并完成相关手续,这样才能够正常开展业务并减少潜在风险。企业如果不了解具体手续和要求,建议咨询专业机构,以便更好的安排、推进和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