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03年2月28日印发了《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年度网上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业务例外清单的管理
从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填报《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企业名录》等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个体工商户信息公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企业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后果严重的企业,